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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厦科联字[200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十政策》(国发[2000]18号),落实国家和我市发展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厦府「2001」综25号),对原厦门市科委、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印发的《厦门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厦科发字[2000]第13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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