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信联发[2002]3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12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广西软件行业协会,广西软件评测中心:
根据广西软件行业协会的推荐,经审查,桂林创智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予以批准认定为软件企业(企业名单附后),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软件企业认定制度,是实施软件产业鼓励政策的一项关键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软件行业的管理和监督,为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为增强软件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各级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各级各部门应加强联系,通力合作,积极推动我区软件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