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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

【时 效 性】 海关总署第216号令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42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312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决定废止2004119日以海关总署第10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200411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6320日以海关总署第146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以及201031日以海关总署第187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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