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时 效 性】 | 财会[2000]1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03 | 【实施日期】 | 会计制度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