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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发〔2003〕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地全面开展了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巩固治理成果,省政府决定,对南通市等24个先进单位、王军等10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深化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再创新的业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2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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