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
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库
课程安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时 效 性】
皖国税发[1999]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国税发[1999]1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