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第1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PCT国际申请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097号)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PCT国际检索费、附加检索费以及新增加的后提交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经调整的费用
检索费由每件1500元人民币调整为2100元人民币;
附加检索费由每件1500元人民币调整为2100元人民币。
二、新增加的费用
后提交费每件200元人民币。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