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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 效 性】 桂地税发[2006]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广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函〔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继续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集工作。

    二○○六年四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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