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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6]26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66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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