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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港西坝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9〕2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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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南京港西坝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政发〔20082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京港是全国沿海25个主要港口之一,西坝港区是南京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南京港总体规划》,编制《南京港西坝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更好地利用岸线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江苏沿江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南京港西坝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的内容和深度达到了有关规定要求,并得到交通运输部的认可。为进一步加快南京港西坝港区建设,原则同意该规划。

三、望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及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南京港西坝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布局要求,加快港口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西坝港区的功能和作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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