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陕国税函[1999]3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国税函[1998]8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