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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通州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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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调整通州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7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通州市三余镇与海晏镇、北兴桥镇合并设立新的三余镇,镇政府驻三余镇人民北路,并将原三余镇管辖的五甲苴居委会和河东、新桥、苴西、苴北、苴东、新福、东平7个村委会划归东社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三余镇行政区域面积180.09平方公里,人口12.71万人,辖5个居委会、41个村委会;东社镇行政区域面积71.55平方公里,人口6.29万人,辖3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通州市刘桥镇与新联镇合并设立新的刘桥镇,镇政府驻刘桥镇通刘路。行政区划调整后,刘桥镇行政区域面积107.36平方公里,人口7.75万人,辖2个居委会、2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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