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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外[2006]3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26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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