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工作的规定》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
建总发字[1994]第54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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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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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银行法规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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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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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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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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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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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投资咨询公司:
现将《关于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问题及建议随时报告总行投资调查部。《规定》和《办法》执行前,总行所发文件凡是与《规定》和《办法》精神有抵触的,均以《规定》和《办法》为准。
1989年总行以建总函字(89)第400号文印发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