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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地税函[2006]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6]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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