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8]10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学习,加大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宣传培训的准确性和效果,确保《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