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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国“双百”评选活动干部群众投票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党委发字【2009】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近期,中宣部等11部门联合组织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经广泛推荐提名、评审组专家评议、活动组委会审定,共确定了300名正式候选人。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人民日报》等媒体同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接受群众投票。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国“双百”评选活动干部群众投票组织工作的通知》(国工办发[2009]42号)要求,现将组织干部群众投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全国“双百”评选活动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培育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是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件大事,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各单位党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投票组织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参加投票。72000:0081024:00点接受群众投票。可以选择报纸、互联网、手机三种形式中的一种参加投票,每人限投一票。选择报纸投票可将报纸选票自行复印填写后进行投票,直接寄:北京全国“双百”评选活动专用邮箱(邮编:100200),以收寄日戳为准。选择网络投票可点击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等20个规定网站,进入投票系统。选择手机投票可将短信发至特定端口号。具体投票方式及规则详见《人民日报》(2009720日)、人民网(http://shuangbai.people.com.cn)等各大报纸和新闻网站,以及文化部党建在线网站“公告栏”。

  三、各单位党组织要帮助干部群众了解投票程序、准确掌握投票规则,避免出现无效选票。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投票,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搞商业操作,严禁任何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行为。要防止形式主义,尊重干部群众意愿,确保投票公正严谨地进行。

  附:1、投票启事

    2、投票规则

 

 部直属机关党委

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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