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国税函[2005]60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西城、宣武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 10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对汇总纳税企业的政策管理规定,做好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在京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2005年11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