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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分类核算有关帐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宁地税(计)发[2000]3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宁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区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分类核算有关帐务处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函[2000]10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和要求,对欠缴税金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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