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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出口各类蛋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国税函[2006]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7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出口各类蛋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5] 11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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