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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公安报》执行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税[2002]1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经研究决定,公安部下属的《人民公安报》自200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执行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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