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
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