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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太仓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3〕6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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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太仓市沙溪镇等8个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3119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沙溪、归庄、岳王3镇合并设立沙溪镇,镇政府驻沙溪白云路。行政区划调整后,沙溪镇行政区域面积132.41平方公里,人口9.1万人,辖7个居委会、41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璜泾镇与鹿河镇合并设立璜泾镇,镇政府驻璜泾园林路。行政区划调整后,璜泾镇行政区域面积83.44平方公里,人口5.08万人,辖3个居委会、26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浮桥、浏家港、金浪3镇合并设立浮桥镇,镇政府驻浮桥中心路。行政区划调整后,浮桥镇行政区域面积144.44平方公里,人口7.47万人,辖8个居委会、5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6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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