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1 | 【文 号】 | 河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为提高海关缴款书比对相符率,避免延压企业抵扣税款,兹决定自2009年6月份起,每月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时间暂确定为次月5日进行,如次月5日为节假日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请海关缴款书抵扣企业于稽核比对当日下午开始下载上月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并按规定申报抵扣。如稽核比对时间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按此规定,2009年6月份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时间为7月6日,请海关缴款书抵扣企业于7月6日下午开始下载6月份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并按规定申报抵扣。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