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的...

【时 效 性】 宁地税发[2005]5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6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2004]13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科技重奖和贡献奖获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