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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赵州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时 效 性】 冀政函[2005]9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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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石政呈[2005]24号文收悉。同意将赵州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你市和省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赵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对古城墙遗址的发掘、清理和保护。注重对古城格局、历史街区和典型民居的调查和整理。适当扩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空间,加强对古城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做好旅游规划,促进旅游业发展。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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