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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珠地税发[2006]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财厅、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粤财法 [2006]9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03月1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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