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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Ⅱ支付股息 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

【时 效 性】 沪国税际[2009]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Ⅱ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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