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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地产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马地税[2005]9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10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地产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5]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办法系统地归纳了房地产各环节的税收政策,规范了征管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请各单位及时组织相关税收管理员认真学习,结合本地实际予以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税收的精细化管理。各单位执行中的经验及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于8月份组织研讨会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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