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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八批)的通知

【时 效 性】 津财税政〔201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天津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天津市节能协会和天津市英诺威特创业教育培训中心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市财政局(地税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地方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1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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