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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马地税函[2004]7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今年1至5月,全局累计入库房产税295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67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26.5%,与全市税收整体增长的形势不相适应。为切实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征管,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确保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收尽收。凡属2004年应征未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足额征收入库。

    二、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对2004年以前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有计划组织清欠,同时要千方百计防止新欠发生。

    三、严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初审关。当涂县局、市区各分局在审核上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要认真调查,严格把关,杜绝随意减免税。

    四、当涂县局、市区各分局应加强纳税人在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新建房产按规定及时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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