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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会[2007]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会计制度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财政部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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