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皖国税函[2002]38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0 | |
【法规层次】 | 120 | 【文 号】 | 安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2]7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此次调查的组织落实工作,并于9月16日前,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上传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上传文件名:××市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xls上传地址:省局FTP服务器“//centre/流转税处/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目录。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