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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相应调整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晋国税函[2003]58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相应调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2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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