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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岗公路、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收取通行费使用地税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地税函[2004]2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岗公路设立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批复》(湘政办函[2004]17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让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经营权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2004]203号)文件规定,临岗公路、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收费均属经营性收费,从2005年1月20日起,一律使用省地税局监制的过路、过桥收费发票,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收取过路、过桥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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