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发[2002]7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国税局、省经贸委、省质监局《关于对加油站实施按实征收税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晋政办发电[20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国税机关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向同级政府汇报工作,取得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