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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国税局、省经贸委、省质监局《关于对加油站实施按实征收税款的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国税发[2002]7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国税局、省经贸委、省质监局《关于对加油站实施按实征收税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晋政办发电[20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国税机关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向同级政府汇报工作,取得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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