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办转字〔2005〕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