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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并地税税二发[200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晋地税税二发[20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2002年1月7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2]1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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