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深圳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及《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4)的规定,我委现开展深圳市第九批重点物流企业认定、2014年度重点物流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报对象:符合《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贴息资助申报对象:本通知公告时有效的市重点物流企业和资助考核期内有效的市重点物流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申报企业从2014年4月21日起至5月9日(逾期不受理),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民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事窗口。
三、与本次认定及资助有关的说明(附件1、附件2)、政策文件可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网站(http://www.sztb.gov.cn)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3168025、83168329
附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