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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补偿款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渝地税发[2009]3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广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补偿款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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