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经贸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4]6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自愿申报。并指导自愿申报的企业按照《质量标杆编写说明》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请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委技术进步处。(联系人:王健雄,电话:83123940)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附件:工信部质量标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