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地税函[2003]17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3]1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和契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和契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