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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时 效 性】 吉政发[2006]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吉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审计通过的《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05)35号)精神,省政府将陆续下发全省“十一五”各项重点专项规划,请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点规划作为本通知的附件,另行印发。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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