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新国税函[2002]34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新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接新疆电信公司《关于新疆电信公司2002年通信线路管道大修税前扣除的请示》(新电财字[2002]112号)称:2002年度全疆城市通信线路及党政通信专网的修理费,按大修计划据实在2002年度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7号),经研究同意新疆电信公司2002年度发生的上述通信线路修理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在当期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