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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全省烟草系统2001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函[2002]第18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全省烟草系统2001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标准发给你们,请各地据此认真核实所在地烟草企业2001年度工资计提、列支数额;凡工资计提数超过标准或实际支出小于列支数的部分应作纳税调整,并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附件:2001年度江苏省烟草系统工资税前列支标准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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