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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关闭沪宁高速公路丹徒收费站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3〕1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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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闭沪宁高速公路丹徒收费站的请示》(苏交控股〔20039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润扬大桥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关闭沪宁高速公路丹徒收费站,自批复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撤站工作。

二、你公司要与镇江市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及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好交通控制和引导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妥善安置丹徒收费站现有员工,确保收费站关闭后沪宁高速公路和相关区域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2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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