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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4年5月份多征堤围防护费退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缴费单位: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确保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粤地税函〔2014〕46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确保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粤发改发电34号)规定,对2014年5月份已征收入库的费款所属期为2014年5月的堤围防护费,经缴费单位申请可办理退库(申请格式见附件),退库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希各周知。

附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以及收入退库申请要求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4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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