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学厅函[2012]4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部署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部定于2012年11月21日下午召开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部署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会场安排及与会人员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办公楼二层报告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部直属高校设分会场。
1. 主会场与会人员: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京部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校3人)。
2.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会场与会人员: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河北、山东、福建、海南、西藏、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 直属高校分会场与会人员: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分管负责人及辅导员代表。
四、其他事项
1. 定于
2. 请主会场参会单位于
3. 请分会场参会单位于
4. 届时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完毕。
联 系 人:杨刚、毕作庆
联系电话:010-66097835
传真:010-66097865、66097835
邮箱:yanggang@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