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 效 性】 其他 〔2014〕 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4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4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421-27日。

二、活动主题

保护·运用·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历程、成就和经验。着重宣传知识产权运用在加快经济方式转变、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着重宣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果。


(三)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风气,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我市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深化知识产权市场化改革方面出台的政策和举措,挖掘报道各行各业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及早部署。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统筹协调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结合重庆实际,制订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宣传周各项活动有重点、有措施、有实效。

(二)创新方式,增强实效。宣传周活动要通过 “进企业、进高校、进基层”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讲、座谈和交流等活动。同时,要积极发动相关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产品“回馈社会献爱心”等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实效,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从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意见,于2014510日前将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郭亮、高小景;电话:6751388567513708;传真:67918937;电子邮箱:cqipbjb@163.com;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09室)

 

附件:2014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成员单位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416


附件

 

2014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外经贸委、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执法总队、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科协、重庆海关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