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OO三年六月十三日